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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没问题,因为我看卷宗,直接依据就是笔录口供,他承认了。dna只能证明摸了。不能证明强迫,坏就坏在,他一问就全部交代了,而且叔叔给他挖的坑,他都没在意,所以以后最好别,万一遇到了,一定有叔叔给挖坑,因为这东西,本质上办案倾向偏向女方,办瓷实了,还年底有个刑事案件绩效。本质上这就是个俩人搞暧昧,男的奔色,女的奔钱,开始半推半就,男的不想花那么多,女的不想要那么少,最后没谈妥(只要没有直接证据,约炮记住,都是这个思想,不管谁咋问),多说一句哈,如果人家有直接证据,你是强迫了,反抗了,那就完蛋了,就妥妥的不如实交代问题了,叔叔写到办案材料里,那检察院争取少量刑就费劲了。/ J! @3 L. o6 X2 {" R& O